有机肥产品的执行标准


 有机肥产品的执行标准

   1,境内产品,应提交产品执行标准。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,产品的企业标准中各项技术指标,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。企业标讯必须提供产品各项技术指标的详细分析方法,包括原理、试剂和材料、仪器设备、分析步骤、分析结果的表述、允许差等内容。分析方法一用相关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,要注明引用标准号及具体引用条款。
    微生物肥料产品的标准,还应提供检测用的微生物培养基配方、培养条件、菌体特征等资料。
     企业标准必须经所在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    2,国外及中国港、澳、台地区产品,应提供肥料的理化性状、质量控制指标和检验方法,以及企业所在国(地区)公证机构公证的产品质量保证证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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